北京社启社会组织建设促进中心
项目管理制度
第一章???总 ?则
第一条?为规范北京社启社会组织建设促进中心(以下简称“社启中心”)项目的设∏立与运作,合理设【计项目,优化实施流程,降低运行成本,提高项目实◤施效果和财产使用效益,结↓合社启中心评估指标和社启中心实际,制定本制度▆。
第二条?理事会是项目管理的决策机〓构,社启中心主任负责执行社启中心的项目。
第三条?项目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应当符合社启中心财务管理ζ 相关的制度。
第二章????项目立项
第四条?社启中心应当及时制定【年度项目计划,并报请理事会审议。
年度项目计◇划应当作为年度内项目执行的基础,但不因此︽而限制项目的实施与发展;如果在实施过程中出现新的项目机会或项目关键因素发生重大变化,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可适度对∩年度项目计划进行调整,并报理事会批准。
第五条?项目立项应当充分考虑项目█的公益性、可行性、影响力、创新性、可持续性、社会效益等。
(一)项目必须符合社启中心要求的宗旨和公益活动①业务范围;
(二)社启中心人、财、物等→资源对该项目的支持;
(三)项目应具备一定的影响力,具有形成一定知名度和品牌的潜质;
(四)项目※应力争具备创新性,关注新的社会领域;
(五)项目应力争具备一定的可持续性或具备可持续发展潜力,努力保障持续性的资金投入和受助方的持续性发展;
(六)项目社会效益显著,收益人群广、覆盖面大。
第六条?社启中心确保◤项目立项和执行的合理性。确定受益人、服务对象,应当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。
第七条?项目人员应ω准备项目立项报告,内容包括:项目名称、项目背景、项目内容、项目目标、预期效果、项目预算等。项目背景应当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①证或必要的实地调研,涉及专业领域的,必要时可请有关专家协助◣。
第八条?社启中心的项目,注重自身特点↑和特长,有所为又所不为,扬长避短,充分发挥自身优势,提升项目效益。
第九条?特殊项目的『立项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。
第十条?在年度项目计划内的一般项目需经过主任批准,在年度项目计划外的项目立项以及超过50万元的项目需经过理事会☆批准,经批准后的项目方可进入实施阶段。
第三章?????项目实施
第十一条??项目实施前要编写项目实施方案。
第十二条?社启中心的项目应当确定项目ㄨ负责人,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及项目资助方,对项目进行全程跟踪,定期反馈执行♀和进展情况。
第十三条?项目部门定期开展会议,在执行过程中的阶段性成果、里程ぷ碑要进行总结,形成会议纪要,会议】纪要应包括:阶段∩目标的达成情况、需采取的措施、上次会议措施的完成情◤况等。项目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控制项目过程中的风险点。
第十四条?项目实施中,机构项目部门要监督项目运行情况,协调处理项目『实施中的问题。项目部门的主要负责人须定期向主任汇报项目的情况。重大□ 事项及时向理事会报告。
第四章?????项目评估
第十五条?项目评△估和反馈:项目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提交项目执行和反馈报告,项目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审核,并接受资助方的评估。报告的内容应符合资助▲方的要求,可以包括:目标或要求是否实现、输出文件或记录是否完整、项目执行是否在预算范围内、必要时请外部专家进行成果鉴定,并形成会议纪录。
第十六条?项目验收结果在对外公布前,须报经主任同意,认为必要时可请示理事会同意。
第十七条?立卷归档。一个项目一个档案,包括从项目的申请到项目结束的所有资料。
第五章?????附 则
第十八条??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有关规定不㊣一致的,按有关规定执行。
第十九条??本制度由理事会负责解释。
第二十条?本制度自2019年2月24日第一届第四次理事会审议通◢过后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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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社启社会组织建设促进中心
2019年 ?2月 24 日